聯(lián)合國環(huán)境規(guī)劃署執(zhí)行主任阿希姆·施泰納說,“目前國家自定貢獻預案(INDCs),以及過去幾年的政策,體現(xiàn)了在應對這一重大的全球性挑戰(zhàn)問題上的野心增長,并證明了參與過前所未有的承諾?!?/div>
“排放差距報告中的國家自定貢獻預案(INDCs)表明緩和排放量曲線的國際努力取得重大突破,雖然其本身不足以限制本世紀全球氣溫上升2℃(推薦水平)。它也代表了我們的經(jīng)濟向脫碳邁出歷史性的一步。然而,為了消除差距,至關重要的是巴黎協(xié)定采取一種動態(tài)的方法,通過該方法,調(diào)動氣候融資和其他形式的合作的野心之舉,可以向上定期調(diào)整?!?/div>
如果國家自定貢獻預案(INDCs)中所有條例能得到充分實施,2030年排放差距仍然是12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將世界推上全球氣溫至2100年升高約3℃的軌道上,并帶來顯著氣候影響。但是這種方案假定國家將不會重新審批,并進一步加快在隨后幾年的努力—即2025年和2030年,報告還顯示,存在依據(jù)可獲得的最佳科學證據(jù)在不同場景的不確定性。
關于對2025年和2030年排放差距的各種潛在方案中,報告有如下發(fā)現(xiàn):
自2020年來采用最低成本途徑,全球排放量水平與低于2℃極限的幾率是保持一致的,2025年48億噸二氧化碳當量(范圍46至50)和2030年42億噸二氧化碳當量(范圍:31至44)。
如果國家自定貢獻預案(INDCs)中所有條例被無條件實施,2025年排放量預計將達到54億噸二氧化碳當量(范圍53至58),2030年56億噸二氧化碳當量(范圍54至59)。這就分別創(chuàng)造了2025年和2030年7億噸二氧化碳當量(范圍5至10)和14億噸二氧化碳當量(范圍12至17)的排放差距。
如果將條件性國家自定貢獻預案(INDCs)計算在內(nèi),全球排放量預測為2025年53億噸二氧化碳當量(范圍52至56)和2030年54億噸二氧化碳當量(范圍52至57),這將分別創(chuàng)造2025年和2030年5億噸二氧化碳當量(范圍4至8)和12億噸二氧化碳當量(范圍10至15)的排放差距。
如果尚未提交國家自定貢獻預案的國家與已提交的國家保持相同比例的減少效率,差距將進一步縮小0.5億噸二氧化碳當量(2025年)和1億噸二氧化碳當量(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