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將由德國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坎芬表示,相關(guān)議題的討論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德國是否愿意快速行動,「如果她(梅克爾(Angela Merkel)關(guān)心自己作為德國總理的氣候政績,她將在格拉斯哥前推動一項有關(guān)2030年目標的協(xié)定?,F(xiàn)在,就看她的了?!?/div>
如果歐洲在COP26上沒有設(shè)定新的2030年目標,坎芬認為那將違背歐盟在《巴黎協(xié)定》下的承諾,也將是《綠色協(xié)議》的一大挫折。
除了《氣候法》,歐盟也發(fā)佈了未來的《碳邊界調(diào)整機制影響評估(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和《能源稅收指令(Energy Taxation Directive,)》的審查,這是《歐洲綠色協(xié)議》下的另兩項重要
政策工具。此外,他們也將2021年定為歐洲鐵路年,以凸顯增加鐵路的客運和貨運量對氣候的益處。
盡管各方對于此次的《氣候法》褒貶不一,在接收各方意見后,接下來就看歐盟會做出什麼樣的修正(或不修正)??梢灶A見的是,在讓歐盟做出令人滿意的改變之前,為氣候罷課的青少年們將會繼續(xù)在馬路上,表達他們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