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碳市場與碳稅有機結合
與碳
市場相比,碳稅具有行政特點,目前多數(shù)國家對兩項機制的態(tài)度是非此即彼,但也有個別國家采用
碳市場和碳稅結合的混合制模式。我國可推動碳市場與碳稅有效結合,這有利于加速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實現(xiàn)。
在溫室氣體控排方面,碳市場傾向于抓大放小,對排放量較高的企業(yè)較有效。根據(jù)2021年2月起實施的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在碳市場覆蓋的行業(yè)中,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才被納入控排范圍,這意味著很多小型排放企業(yè)不用為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等
問題買單。
我國的碳中和目標任重道遠,需舉國之力砥礪前行,碳稅可彌補這一缺陷,雖不能控制排放總量,但運行成本低,管理便捷。同時,引入碳稅作為碳市場的補充,有利于在不降低市場效率的前提下促進公平。